摘要 河南黃河旋風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個別及連帶責...
河南黃河旋風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個別及連帶責任
河南黃河旋風股份有限公司于今日收到河南省科技廳、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國家稅務局、河南省地方稅務局聯合頒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證書編號為GF201241000012 ,發證時間為2012年7月17日 ,有效期為三年。
河南黃河旋風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本次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系原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效期滿所進行的重新認定。根據相關規定,本次高新技術企業復審后,河南黃河旋風股份有限公司可連續三年(2012年—2014年)享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相關優惠政策,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以上稅收優惠政策不會對公司2012年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產生重大影響。
河南黃河旋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