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保險監督管理機構:
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開展2018年度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聯原函〔2018〕423號)要求,為組織做好2018年度國家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資金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生產《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2017年版)》(工信部原〔2017〕168號)內新材料產品,且于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25日期間投保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綜合保險,或生產《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2018年版)》(工信部原〔2018〕262號)內新材料產品,且于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月25日前投保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綜合保險的企業,符合首批次的相關要求,可提出保費補貼申請。
二、2017年已獲得保險補貼資金的項目,原則上不得提出續保保費補貼申請。用于享受過保險補償政策的首臺套裝備的材料不在本政策支持范圍。
三、符合條件的企業向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交保費補貼申請材料(具體要求見附件1)。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后,請于2019年1月25日前將保費補貼申請材料、本地區申請材料匯總表(紙質版一式四份,另附電子版)報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原材料工業處。
四、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會同同級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切實做好組織協調和宣傳解讀工作,及時對試點工作實施效果進行跟蹤和監督檢查。
聯系方式: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原材料工業處 張紅曉 0371—65507620
河南銀保監局產險處 劉丹丹 0371—63389935
附件:
附件1 2018年度新材料首批次保費補貼資金有關材料要求.docx
附件2 2018年度重點新材料首批次保險補償申請材料匯總表.docx
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南監管局
(原河南保監局代章)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