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萬億減稅降費的大幕已經開啟。日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2018年5月1日起,實施三項深化增值稅改革措施,這三項以制造業為主要發力點的措施全年將減輕市場主體稅負超過4000億元。
具體而言,一是適當降低稅率水平。將制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將交通運輸、建筑、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預計全年可減稅2400億元。出臺上述改革措施后,現行17%、11%、6%三檔稅率調整為16%、10%、6%。
二是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將工業企業和商業企業小規模納稅人的年銷售額標準由50萬元和80萬元上調至500萬元,并在一定期限內允許已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讓更多企業享受按較低征收率計稅的優惠。
三是退還部分企業的留抵稅額。對裝備制造等先進制造業、研發等現代服務業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電網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予以一次性退還。
值得關注的是,制造業發展是此次深化增值稅改革的支持重點。財政部部長助理許宏才日前在國新辦吹風會上表示,這次深化增值稅改革,是在之前增值稅改革基礎上的再一次改革。
許宏才表示,將17%的稅率降到16%,而適用17%稅率的企業主要是制造業企業,還有一部分也是適用11%的企業,把這兩檔稅率各下調一個百分點之后,全年大概減少增值稅2400億元。此外,提高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大量的制造業小微企業可選擇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享受按3%征收率計稅的優惠。為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退還部分先進制造業企業的留抵稅額,可直接增加企業當期現金流,改善企業經營。
事實上,業內指出,如果是小規模的、先進的、研發型的制造業企業,就可以享受到上述三重疊加的減稅紅利。而除了減稅效應之外,改革的意義也非常重大。業內認為,三項舉措的推出落地,標志著我國增值稅制度從營改增試點步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階段。財政部有關負責人指出,深化增值稅改革,是在營改增基礎上對增值稅制度的進一步完善,為建立現代增值稅制度、繼續推進改革打下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