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證券代碼:300179證券簡稱:四方達公告編號:2013-022河南四方達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重要提示:
本次會議召開期間沒有增加、否決或變更提案。
本次會議沒有議案被否決。
一、會議召開情況
1、會議召開時間:2013 年 5 月 17 日上午 10:00
2、會議召開地點:鄭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第十大街 109 號公司四樓會議室
3、會議召開方式:現場投票
4、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主持人:董事長方海江先生
6、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參加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公司有表決權的股份62,148,887 股,占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數的 51.79%。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出席了本次會議。
三、議案審議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按照會議議程,以記名投票的方式,審議并通過了以下議案:
1、審議通過了《2012 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公司獨立董事在本次會議上作了2012年度述職報告。表決結果:同意股份62,148,887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股份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股份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2、審議通過了《2012 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表決結果:同意股份 62,148,887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00%;反對股份 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棄權股份 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
3、審議通過了《2012 年度財務決算報告》;2012 年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 13,166.70 萬元,同比增加 19.89%;實現利潤總額 3,944.02 萬元,同比減少 4.42%;實現營業利潤 3,204.15 萬元,同比增加 2.01%;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 3,432.98 萬元,同比減少 3.54%。表決結果:同意股份 62,148,887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00%;反對股份 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棄權股份 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
4、審議通過了《2012 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以公司現有總股本 120,000,000 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以每 10 股派人民幣現金 1.50 元(含稅);同時,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轉增 8 股。表決結果:同意股份 62,148,887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00%;反對股份 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棄權股份 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
5、審議通過了《關于續聘國富浩華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公司繼續聘任國富浩華會計師事務所為 2013 年度審計機構,聘期為一年。表決結果:同意股份 62,148,887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00%;反對股份 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棄權股份 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
6、審議通過了《2012 年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表決結果:同意股份 62,148,887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00%;反對股份 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棄權股份 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
四、 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經北京市華城律師事務所徐穎略律師、王曉彬律師現場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結論意見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召集人資格及表決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由此本次股東大會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召集人資格、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以及股東大會決議是合法有效的。
五、備查文件
1、公司 2012 年年度股東大會會議決議;
2、北京市華城律師事務所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河南四方達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3 年 5 月 17 日
董 事 會
2013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