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中國就歐盟部分成員國的光伏補貼措施,提出與歐盟及其相關成員國在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下進行磋商,正式啟動世貿爭端解決程序。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就此發表談話表示,歐盟部分成員國的法律規定,如果光伏發電項目的主要零部件原產于歐盟國家或歐洲經濟區國家,該項目生產的電力即可獲得一定金額或比例的上網電價補貼。
中方認為,上述補貼措施違反了世貿組織協定關于國民待遇和最惠國待遇的規定,構成了世貿組織協定禁止的進口替代補貼,并嚴重影響中國光伏產品出口,損害了中國作為世貿組織成員的正當權益。中國政府有權利也有責任為本國光伏企業爭取公平的國際貿易環境。
沈丹陽指出,大力發展太陽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有利于解決全人類面臨的能源安全和氣候變化等嚴峻挑戰,符合各國共同利益。各國應當著眼長遠,加強產業合作,開放國際貿易,而不應出于短期利益需要采取貿易保護主義措施。
沈丹陽重申,中方堅決反對各種形式的貿易保護主義,將堅定行使世貿組織成員權利,維護正當權益。
中國此舉可謂先發制人。此前在9月6日,歐盟委員會發布正式立案公告,對中國光伏電池發起反傾銷調查。這起涉案金額高達200多億美元的案件,是中歐雙方迄今為止最大的貿易糾紛,也是全球涉案金額最大的貿易爭端。
隨后在9月25日,由20余家歐洲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企業組成的團體向歐盟提起申訴,指控中國的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企業獲得政府補貼,并要求征收懲罰性進口關稅。
根據規定,歐盟將在45天內決定是否立案,目前已接近該時間窗口。而中國商務部先于對方將歐盟補貼光伏產品訴諸WTO,這有些出人意料。
一名國內光伏企業人士告訴記者,這應該是中國反制歐盟的手段之一,歐盟對華光伏產品的雙反,涉案金額和對行業的影響都十分巨大,疊加此前中國對歐盟的多晶硅雙反,商務部正逐步通過法律和事實向歐盟和WTO說明,中歐光伏產業息息相關,貿易保護不利于兩個經濟體光伏產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