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時間2012年5月16日,美國商務部對原產于中國的晶硅光伏電池做出反傾銷初裁決定,認定中國企業的反傾銷稅率為31.14%-249.96%,決定對該類產品采取臨時反傾銷措施。雖然美國商務部在裁決中接受了中國企業提交的部分抗辯材料,但中國光伏產業認為該裁決扭曲了中國光伏產業的生產及對美出口情況,是不公正的。為此,中國光伏產業通過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作出以下聲明:
一、中國產品的競爭優勢與傾銷無關
近年來,中國晶硅光伏電池對美出口不斷擴大,深受各類美國消費者的喜愛。中國光伏企業注重提升產品質量,并致力于技術進步和革新;在硅錠制造技術、冶金級多晶硅;高效能電池片、SE、ESE、MWT等方面的技術已達國際先進水平。
中國晶硅光伏電池在競爭中具有價格優勢,根本原因在于近年來光伏產業鏈在中國的集聚發展、中國光伏企業較高的管理水平、生產規模優勢及具有前瞻性的商業策略。中國企業沒有也無意通過低價競爭,包括出口傾銷,不合理地掠奪市場。中國企業之所以被美國商務部裁定出較高的傾銷幅度,主要原因在于美國拒絕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對中國產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運作的事實視而不見,采用歧視的“替代國”價格進行不公平比較,從而人為認定中國企業存在傾銷,并毫無根據地確定了中國企業的傾銷幅度。這種做法不符合中國市場經濟發展的現狀,也凸顯了美國貿易保護主義的嚴重傾向。
二、中國應訴企業權益沒有得到充分保障
在此次反傾銷調查中,中國應訴企業以各種方式參與美國商務部調查程序,以積極、合作的態度進行應對。但是,我們認為,中國應訴企業的權益沒有得到充分的保障。
美國商務部依然使用了具有歧視性的“替代國”政策,以武斷的方式指定“替代國”,并在此基礎上確定可比價格。在替代國的選擇上,也沒有充分考慮到產業的規模,成熟度及產業的可比性,這種方法無視中國經濟及光伏產業的現狀,嚴重扭曲了應訴企業的生產成本,凸顯了武斷和結果導向色彩,最終確定應訴企業的高額初裁稅率。對此,中國企業表示嚴重不滿。
我們相信,如果美國商務部能夠正視中國光伏產業的現狀,公平合理地確定中國產品的正常價值,中國企業一定能夠用詳實客觀的證據證明中國企業沒有任何傾銷行為。
三、中國光伏電池對美出口未對美國相關產業造成損害
美國晶硅光伏電池板和組件價格近年確有下降,但并非由中國光伏電池引起,主要源于主要原材料-多晶硅價格因全球供應過剩而價格下降。同時,薄膜光伏電池競爭、美國聯邦和地方政府需求刺激政策和財政支持、消費者需求、其他可替代能源競爭等因素都導致了晶硅光伏電池板和組件價格下降。
SOLARWORD公司并不能代表美國光伏電池產業,據機電商會了解,美國大型太陽能制造商以及代表全美1000余家制造商的美國太陽能工業聯盟,均對此次初裁措施表達了強烈反對。他們認為此初裁決定是短視行為,是奧巴馬政府推行清潔及可再生能源政策的嚴重倒退。
源自中國的太陽能產品為美國市場太陽能產品的普及和推廣做出了重要貢獻。
在美國太陽能產業提供的約10萬工作崗位中,SolarWorld公司只提供約1,000工作崗位,其它工作崗位分布于大量美國公司和相關利益方,如上游供應商、下游經銷商、安裝商等等。這些產業均對初裁措施表達了強烈反對。同時,期待平價太陽能產品的廣大美國用戶,以及環保組織和氣候專家也紛紛表達了反對。
機電商會已經組織14家企業積極應對此案中的損害調查。我們將繼續團結一心,用強有力的事實和證據說明中國光伏電池未對美相關產業造成損害。
四、征收反傾銷稅的初裁結果損人不利己
如中國光伏企業之前所指出的,中國光伏產業為全球光伏能源市場的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為生產晶硅光伏電池,中國每年從美國進口20多億美元的多晶硅、EVA、漿料等原材料。中國生產企業在2010年從美國進口的設備及支付的技術轉讓費不少于30億美元。中國光伏電池和組件對美出口也為美國下游產業(尤其是光伏發電安裝業)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因此,如果美國政府最終對中國的晶硅光伏電池實施貿易限制措施,對于全球光伏能源市場的發展都是不利的,對于美國尤其如此。
中國光伏企業希望美國商務部在下一步進行的反傾銷終裁調查程序中糾正其不正確、不公平的做法,客觀、公正地對待中國應訴企業及其合作和抗辯,避免不合理損害這些應訴企業的合法利益。同時,中國光伏企業也會團結一致,繼續在反傾銷和反補貼程序中積極、頑強、有力地抗辯,為維護自身合法利益盡最大努力,并將繼續致力于為全球光伏產業營造良好的貿易秩序,與世界各國的光伏企業共同推動全球光伏產業更明朗的未來。
美國公布光伏反傾銷稅結果卻讓參展企業的熱情迅速冷卻。在展會現場頗為引人矚目的阿特斯陽光電力科技有限公司,作為中國第一家登陸美國納斯達克的光伏一體化企業也受到巨大沖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