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超硬材料網鄭州12月31日訊 經商務部批準,國家發改委和商務部發布第12號令,公布了《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1年修訂)》。此令于2012年1月30日起實施,屆時,2007年發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7年修訂)》停止實施。
與2007年發布的指導目錄相比,最新的修訂目錄部分內容上做出了調整和變化。新《目錄》將繼續擴大對外開放,把高端制造業做為鼓勵外商投資的重點領域,促進外商投資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改造和提升傳統產業。在新興產業方向上,國家鼓勵外商抓住國際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機遇,鼓勵外商投資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新興產業。此外,新《目錄》提出了促進服務業和區域協調發展過程中的產業導向政策。
記者了解到,新《目錄》除了明確禁止外商對金剛石、高鋁耐火粘土、硅灰石、石墨等重要非金屬礦進行勘察、開采外,在超硬材料及制品方面也有了更為詳細規定。例如,國家在鼓勵外商投資高品質人工晶體及晶體薄膜制品的開發生產中明確提出了鼓勵超硬晶體(立方氮化硼晶體)方面的投資,這些都是在2007年修訂的《目錄》中所沒有涉及的。
新《目錄》說明國家進一步增強了對超硬材料行業的重視程度,行業發展空間顯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