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海證券報》報道,銀監會相關人士9月28日稱,《關于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企業金融服務的通知》(業內稱“銀十條”)的細則正在擬定之中,其中對小企業的不良貸款率的容忍度將提高到5%,這也是監管部門首次透露這一數據。一時間,媒體大肆報道。可是提高到5%對各家銀行又意味著什么?銀行真的可以放開手腳,大膽貸款給小企業了嗎?
小企業融資難并不是個新問題,只不過其嚴重程度隨著貨幣信貸環境的寬松或緊縮,時弱時強。而今年在貨幣政策緊縮的大環境下,信貸額度有限的各家銀行,會優先選擇“可信賴”的大中型國有企業。小企業和微小企業則處于“姥姥不疼,舅舅不愛”的尷尬境地,生存困境持續惡化,或因為短期資金周轉不靈而“被破產”,或轉投民間借貸的懷抱,最終發現仍是在劫難逃。近來溫州民企老板在資金鏈斷裂之后頻頻“跑路”,這恐怕是很多中小企業主在夢中預演過的結局。
今年6月,為了幫助小企業紓困,銀監會發布了59號文《關于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企業金融服務的通知》,這就是業界所稱的“銀十條”,意在通過差別監管,鼓勵銀行投放小企業貸款。
筆者曾就新規采訪了在各家銀行從事中小企業貸款的管理人員,他們普遍反映銀十條不夠細化,缺乏可操作性。一位股份制銀行小企業貸款部門負責人曾說,“滿足一定前提下”“適當提高容忍度”,都沒有量化指標,感覺政策“看得見、摸不著”,需要監管部門盡快出臺具體細則。
前面所述媒體的最新消息顯示,監管部門正在努力細化相關規則。比如將對小企業的不良貸款率的容忍度提高到5%。不過監管部門的這種好意,各家銀行未必領情。
首先,目前各家商業銀行中小企業貸款的不良率根本沒有達到5%,平均還不到2%。即使銀監會將這一指標提高到5%,關鍵還是要看各家銀行是否具備轉型的意愿和對小企業貸款的風險定價能力。
其次,銀監會自成立以來,一直把不良貸款的下降作為監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對商業銀行的監管、考核評級還要參照不良貸款余額和不良貸款率是否實現“雙降”,如果不良貸款率高,則要處罰銀行。
從這一層面上講,如果只是單純提高各家銀行對小企業不良貸款率的容忍度,而不能提供相關的配套政策,如提高定價,減免營業稅等,以及會計核銷政策等,銀行也未必會馬上有意愿增加對小企業的貸款。
銀行其實并不缺乏發展中小企業金融的動力。根據銀監會的數據顯示,截至今年7月末,銀行業金融機構小企業貸款余額達9.85萬億元,是2008年的2.4倍,占全部企業貸款余額的28.9%。小企業貸款比去年同期增長26.6%,比全部貸款平均增速高10個百分點。小企業貸款較年初增加1.02萬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量多688億元。
但要在這個水平上,讓銀行再進一步,恐怕已經不是細節調整所能解決的問題。
金融危機時,國家4萬億投資計劃大多投入到基建大型項目,并沒有真正落到中小企業乃至微型企業,也沒有產生結構性影響。中小企業的生存困境一直就沒有解決,本身利潤率低,再加上國內的稅賦環境、融資成本、人力成本,讓很多中小企業不堪重負。要鼓勵商業銀行給中小企業貸款,不止是需要銀行監管系統的政策配套,而是整個決策體系對中小企業地位和作用的重新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