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稅政司綜合處處長周傳華昨日在中國進出口企業第八屆年會上表示,2010年將繼續實施結構性減稅的政策,并將出臺一些新的減免稅政策,預計2010年的減稅規模不會低于2009年。
周傳華表示,2009年實施的結構性減稅政策多達十多項,減稅的規模高達5500億元,當前經濟回升的基礎還不牢固,2010年將繼續實施結構性減稅政策,并出臺一些新的減免稅政策,其中包括個人轉讓住房滿兩年不滿五年的營業稅按照差價征收;將下崗人員吸納就業政策稅收優惠延長一年;年納稅額不滿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半征收;1.6L以下的小排量汽車的車輛購置稅減按 7.5%征收;出臺實施支持農村金融的稅收扶持政策,四川地震災區的災后重建的稅收政策持續到今年底,等等。
此外,周傳華表示,此前2008年和2009年實施的結構性減稅政策很多都是結合優惠稅制出臺的,
比如增值稅轉型和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已經成為制度性的安排,2010年將繼續實施,因此2010年的減稅規模將不會低于2009年。
但是這種計算方法也受到業內人士的質疑。一般來說,減稅是相對于上一年而言,兩年前實施的減稅政策不能重復計算入內。
以企業所得稅為例,企業所得稅法是2008年開始實施,2008實施當年實現減稅效果1000多億元,但是財政部在推出2009年結構性減稅政策時仍將2008年的改革措施計算入內,而周傳華的計算方法也是類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