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中山檢驗檢疫局獲悉,國家質檢總局決定第三次延長2009年1月1日新增入法檢目錄或增補進(出)口海關監管條件商品的過渡期政策。過渡期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中山檢驗檢疫局預計該措施可再為中山企業節省費用1000萬元。
結合我國外貿形勢,考慮到企業的需求,這是國家質檢總局第三次將過渡期再延長半年, 2008年12月,國家質檢總局、海關總署聯合調整《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出入境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將部分煙草代用品、可用于食品添加劑的化工產品、日常生活用品、嬰幼兒及兒童服裝、襯衣、睡衣、泳衣、家用電器、衛生器具等調入《法檢目錄》或增補進(出)口海關監管條件,涉及354種商品;將初級紡織品、礦產品、石材、工業原料、皮革制品、五金工具、小家電產品、部分石材等調出《法檢目錄》,涉及640種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