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寶旗赫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亳州市華盛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亳州華興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亳州市志輝金剛石有限公司、亳州市晶銳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報的危險廢物跨省轉移申請材料收悉。根據申請材料及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建設局《關于河南省華泰金屬有限公司危險廢物跨省轉移事宜的復函》(豫港建函〔2023〕339號),經研究,現提出許可意見如下:
一、原則同意亳州市寶旗赫超硬材料有限公司產生的碳灰(HW46,261-087-46)200噸、亳州市華盛超硬材料有限公司碳灰(HW46,261-087-46)80噸、亳州華興超硬材料有限公司碳灰(HW46,261-087-46)20噸、亳州市志輝金剛石有限公司碳灰(HW46,261-087-46)80噸、亳州市晶銳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產生的碳灰(HW46,261-087-46)30噸,轉移至河南省華泰金屬有限公司進行綜合利用,轉移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0日。
二、你公司在轉移過程中須嚴格遵守《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按照批復的轉移種類、數量和時限進行轉移,轉移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聯單制度,在轉移危險廢物前3日內應當向所在地市生態環境部門報告,同時將預期到達時間及路線報告途經地及接受地生態環境部門。
三、亳州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危險廢物轉移的監督管理,加強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的管理,發現轉移過程存在違法行為要及時查處并報告我廳。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