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在轟動一時的西安“電纜事件”發生后,國家工商總局已在近日正式“叫停”由地方政府評定著名商標和知名商標的做...
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在轟動一時的 西安“電纜事件”發生后,國家工商總局已在近日正式“叫停”由地方政府評定著名商標和知名商標的做法。政府評定商標 存在“越位”風險
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強調,一個商標品牌是否著名,不是由政府說了算。
張茅說:“要認真吸取西安‘電纜事件’教訓,規范馳名商標、暫停著名和知名商標認定。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發揮企業作為商標品牌建設中的作用。”
西安“問題電纜”事件發生后,地方政府在評定著名商標過程中出現的審核把關不嚴等問題隨之浮出水面,引發公眾關注。今年6月底,事件的調查處理情況已經對外公布,處理結果顯示:“問題電纜”事件中存在惡意制假售假、內外串通,把關形同虛設、個別干部失職瀆職、收受錢物等情形。
政府與市場在商標品牌評價中應起到怎樣的作用?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曾指出,有的地方政府受習慣性思維的影響,將馳名商標作為榮譽、信譽來宣傳,甚至下達任務定指標,這實際上是一種不正當的競爭行為,和馳名商標保護制度的宗旨相違背,由政府評定商標存在“越位”風險,政府不應為企業背書。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也認為,由政府評定商標,存在多方面的風險。
汪玉凱表示:“商標評比過去大多由地方政府來做,但我認為風險比較大:第一,商標應該靠市場來檢驗,市場來評價,政府如果用行政手段來評價的話,不一定評的很準確,會產生很大的道德風險或信任風險。第二,一些商標機構為了能夠獲得獎項,或者評上全球或全國的名優品牌,可能會助長一些尋租行為,給評價部門送禮、找關系,這可能有很大的腐敗風險、廉政風險。第三,如果政府評價的不準確,還會產生很大的社會風險。”
沒有足夠的市場調查支撐 難以實時把控商標知名度
數據顯示,2016年,我國商標注冊申請量達到369.1萬件,連續15年位居世界第一。到今年5月底,我國商標累計注冊量達到1547萬件,平均每7個市場主體擁有一個有效商標。
毫無疑問,我國是名副其實的商標大國。中國貿促會研究院研究員趙萍指出,面對這樣龐大的數據,地方政府想從中進行知名商標評定,存在很大的管理壓力。
趙萍說:“首先,對于是不是馳名商標,其實政府沒有太多的數據來源。比如馳名商標首先得以商標的知名度來度量,但是政府如果不去做大規模的市場調查,很難知道它的知名度到底有多高。另外,既然是馳名商標,它除了知名度高之外,還應該有比較高的美譽度和忠誠度,但是,這些也都需要對每一個馳名商標作具體的市場調查。而且,馳名商標本身是不是每一年都是馳名商標,這個也需要年度的度量。這些經營領域的一些變化可能對于政府來說,很難實時把控。”
公開透明是積極實施商標品牌戰略的必要條件
面對“越位”風險和管理壓力,需要管理部門澄清誤區,盡快扭轉商標品牌建設中的偏差。同時,在監管方面,政府也不應該有選擇地公開執法信息。不過,張茅指出,在實施過程中,有些地區卻出現“應公開”和“已公開”不一致甚至相差懸殊的情況。
張茅說:“比如,有的地方‘應公開’為5000多件,而已公開竟只有7件。很擔心案件處理出現‘體外循環’,也許是受到地方保護的影響,也許有其他原因,但如果不公開,這種監管的效果就等于零。”
對此,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認為,積極實施商標品牌戰略,公開透明是一個必要的條件。
汪玉凱表示:“要公開化,這樣才能使執法受到社會公眾的監督,受到企業的監督,才有可能使執法更加公平公正。所以,如果不公開化,都處在暗箱操作過程中,就很容易導致執法過程中出現很多問題。對于執法公開、政務公開,國家有很多的規定,如果你不公開、不透明,對于自身而言,等于違反了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央廣短評:讓市場和消費者成為品牌價值的最終裁判者
國家工商總局正式叫停地方政府商標評選認定,本質來看,應屬于權力的“歸位”,屬于必要的糾偏。企業產品好不好,商標是否著名,這些應該是在競爭中形成,由消費者和市場說了算。通過官方評選認定,不免有“越俎代庖”之嫌。
客觀來說,在市場經濟起步階段,由官方主持進行品牌評選認定,是一種有益嘗試,一方面可以鼓勵企業爭先創優,另一方面可以引導消費者。但隨著市場經濟發展,這種方式的弊端會越來越凸顯,帶來的教訓也往往令人難以忽視,遠的比如三鹿奶粉事件,近的比如西安地鐵電纜事件。這些曾經的“馳名商標”、“著名商標”,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還對政府信譽造成了巨大的負面影響。
在這樣的背景之下,國家工商總局“叫停”地方政府商標評選認定,無疑是對問題進行“釜底抽薪”的解決,是讓“無形之手”替換“有形之手”。但是,權力的“歸位”不代表監管的退出,甚至,還應該加強,讓“有形之手”發揮矯正、約束和補充的作用,以避免政府由亂作為變不作為。只有各司其職,各安其位,真正的“金字招牌”才能得到保護,才有利于形成健康的市場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