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國超硬材料網訊】1998年11月26日,黃河旋風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成為我國超硬材料行業第一家上市公司,標志著我國超硬材料行業正式踏足資本市場,行業發展步入新的高度。隨后,2...
【中國超硬材料網 訊】1998年11月26日,黃河旋風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成為我國超硬材料行業第一家上市公司,標志著我國超硬材料行業正式踏足資本市場,行業發展步入新的高度。隨后,2009年8月21日,博深工具成功上市,成為石家莊第一家登陸A股市場的民營企業;
鄭州華晶公司于2010年3月26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掛牌上市,股票簡稱:“豫金剛石”;
2011年初,國內生產金剛石聚晶規模最大的企業河南四方達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交易所掛牌上市;
2013年8月29日,湖南江南紅箭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重大資產重組實施完成的公告,該公司向兵器集團、豫西集團、上海迅邦等9名法人、自然人發行股份,購買其持有的中南鉆石股份有限公司合計100%的股權。截至公告出具日,該公司本次交易中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部分已實施完畢。這意味著“中南鉆石”已借“江南紅箭”之殼實現上市;
2014年1月24日,威硬工具成功躋身威海市首批掛牌企業之列,成功登陸新三板;
2014年4月30日,山東昌潤鉆石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公開掛牌,成為聊城市首家“新三板”掛牌公司。
在短短的幾年時間內,我國超硬材料行業企業越來越快、越來越密集地踏入資本市場。上市企業利用資本市場資源,使企業邁入資本運作階段。借助上市公司融資平臺優勢,極大地促進了行業高速發展、轉型升級,更讓企業在激烈地市場競爭中站得更高、走得更遠。
所以,進入資本市場已經成為了我國超硬材料行業企業發展的必經之路。
超硬材料行業中小企業如何登陸新三板?
超硬材料行業中小企業要實現騰飛,要充分利用好技術和資本兩個翅膀。對內要發揮自己的高新技術優勢,練好內功,不斷提升產品的技術含量,增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對外則要盡早登陸新三板,使企業邁入資本運作階段。借助新三板平臺,才讓企業站得更高、走得更遠!
對于掛牌新三板的企業來說,首先必須掌握兩個原則:企業是決策層、中介機構是執行層的身份定位要清晰,可以由主辦券商統一協調中介工作。
在此基礎上,掛牌企業必須成立專門的工作小組負責統籌安排掛牌工作,向中介機構明確提出公司需求、充分討論可行性及成本并為之及時提供所需信息。在這其中,選擇合適的主辦券商尤為重要。“主辦券商要貨比三家,綜合考察券商的推薦能力和未來做市商的能力。據記者了解到,在證券業協會網站上企業可以查詢券商是否具備相應的業務資格、以往業務情況及排名等信息。
在外部條件成熟之后,企業還需不斷完善自身。這時企業改制就是一個繞不開的話題。在股權結構上,要保證股東及其持有的股權真實準確完整,沒有代持以及法律糾紛等;在主營業務上,要深入梳理企業的業務板塊,將主營業務產業鏈內的業務放在主體內,剝離不相關業務;在資產獨立上,擬掛牌主體與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資產、人員、機構、辦公地點等保持獨立,產權關系清晰明確,掛牌主體要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
同時,與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搞好協同配合也能夠為企業掛牌提速不少。雖然公司與中介部門的大方向和總體利益是一致的,但在具體工作中,有時會出現一些分歧。對中介部門之間的配合問題,企業要積極介入,避免影響整體工作進程。
超硬材料行業中小企業登陸新三板的優勢
掛牌新三板最顯著的優勢在于企業增強融資能力,企業可利用定向增資、公司債、中小微企業私募債等融資工具,滿足企業的融資需求。與此同時,加入新三板后能夠推動企業建立起現代企業制度,讓企業更加規范運作,不管是企業管理、發展亦或是企業產品推廣等方面,都將按“規矩”辦事。在決策方面,能夠打破企業內部決策的局限性,變個人決策為股東大會集體決策,這都將為企業發展帶來新的方向。
而且,在如今企業品牌形象至關重要的時期,掛牌企業也可以借此機會擴大企業及產品的影響力,增強品牌效應。另外,新三板的轉板機制,滿足了企業未來進一步發展壯大后直接轉板上市的要求。
什么是新三板
新三板即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是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由中國證監會統一監督管理,繼上交所、深交所之后的第三個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是為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的公開轉讓、融資、并購等相關業務提供服務的平臺,其市場定位是主要服務于創新型中小企業的全國性場外交易市場。
目前,我國的資本市場可以分為一板、二板、三板、四板市場:一板市場包括主板和中小板;二板市場指創業板;三板市場即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四板市場是指區域股權轉讓市場。2006年至今,新三板已經發展了近8年。擴容后的新三板,試點范圍正式由此前的北京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武漢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上海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天津濱海高新區擴大至全國,
掛牌企業不再受高新園區、所有制及高新技術企業的限制,進而惠及所有創新型、創業型和成長型的中小微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