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外電報道,WTO發言人3月25日表示,歐盟對此前世界貿易組織(WTO)裁決其針對原產于中國的鋼鐵制緊固件實施反傾銷措施的做法與世貿組織規則不符表示不滿,并已提起上訴。
2010年12月,世界貿易組織專家在日內瓦發布裁決報告,認定歐盟對中國進口的鋼鐵制緊固件征收高額反傾銷稅違反了世貿組織的相關規則。這是中國自入世10年以來首次將與歐盟的貿易爭端訴諸于世界貿易組織,并有望取得勝訴的一個重要案例;同時,也是歐盟在對其認為是非市場經濟國家實施貿易政策的過程中遇到的一次挫敗。
根據歐盟的相關貿易政策,一旦企業來自非市場經濟國家,他們就是一個集體的一部分,因此只能有一個統一的稅率。在2009年初歐盟對緊固件反傾銷的決定中,中國企業就被統一征收高達87%的反傾銷稅,為期5年。
2011年1月,歐盟和中國聯合尋求延長就緊固件案向世界貿易組織(WTO)提起上訴的截止期限,將提起上述的期限延長至3月25日,且雙方在3月22日前都不會提起上訴。
據了解,除非WTO支持歐盟提起的上訴,否則該緊固件案例將很有可能會迫使歐盟在征收反傾銷稅時要采用“企業對企業”的標準,即歐盟不能對中國企業征收統一的高稅率,而應采取“單獨稅率”。
WTO將有60天的時間來處理歐盟提起的這一上訴。